欢迎光临常州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网站!

今天是
行业自律  
建筑起重机械会员单位自律公约(附则)
作者:admin 来源: 日期:2013.09.13 人气:311

为大力推进我市建筑起重机械行业发展,促进安全生产,规范该行业市场的管理和竞争,加强建筑起重机械企业诚信建设,维护建筑起重机械企业的合法权益,制定以下行业自律公约,作为行业准则,予以执行和共同遵守。

1、为加强行业自律,本协会设立建筑起重机械自律保证金,各建筑起重机械会员单位缴纳保证金2万元人民币,交纳时间为2012年3月31日前。具体交纳帐户由协会指定,并提供收据凭证。

2、会员单位不得向使用单位提供不合格的建筑起重机械;不得外借企业资质以及提供设备及特种作业上岗人员等虚假资料;严禁无证拆装。如经查实有以上情况发生,通报批评并处每台次5000元人民币处罚。

3、会员单位在所负责的设备装拆、加节等过程中被建设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每次处罚1000元人民币,造成事故的经核实属该企业责任的,通报批评并处每次处罚5000元人民币罚款。

4、为确保建筑起重机械的市场稳定,提倡公平、公正、公开的有序竞争,不得以降低出租机械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和服务质量为代价,故意压低租赁价格、搞恶性竞价和相互诋毁;不得以哄抬价格等形成行业垄断,自觉维护整个行业权益。起重机械行业装、拆费(不含基础节费用和安装单位每月一次的回访检查费用)、运输费、租赁费的价格由各会员单位协商后,经理事会同意在每季度最后一个月的26日公布。各单位必须执行此指导价,若压低市场价格下浮超过了5%,对该单位通报批评并处以每台次8000元人民币的罚款。

5、以上各条款是初犯处罚的额度,一年内再次发生同类行为,处以双倍的初次处罚额度罚款,一年内三次发生同类行为,暂停其会员资格。罚款必须在十日内缴纳,未按时缴纳的按2%每日收取滞纳金,超过30日未交纳在保证金内扣除,保证金在不足50%时应在30日内补足,90日内未能补足的暂停会员资格。

6、保养场须经行业协会确认合格后方能承接建筑起重机械转场保养、检修业务;起重机械进场保养时间和保养完成时间应每天向协会告知,同时缴纳服务费,保养场应对保养的机械建立档案。(保养场确认细则另行公布)

7、本协会会员单位每季度月末召开例会,各会员单位负责人或委托人不得无故缺席,一年内连续三次缺席例会,暂停其会员资格。

会员单位应加强自身建设,提升社会信誉,增加必要的安全投入, 提高安全管理水平,以正当的竞争行为争取市场,树立品牌形象。


常州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二0一二年三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