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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切实保障现场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落实文明施工的措施。现结合我市建筑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安全监督意见。
一、双层防护廊
根据《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第5.2.5 条(此条是强制性条文)“由于上方施工可能坠落物件或处于起重机把杆回转范围之内的通道,在其受影响的范围内,必须搭设顶部能防止穿透的双层防护廊”的规定。现定于2013年10月1日起我市施工现场的主要人行通道必须搭设双层防护廊,实现人、车分流。
现场的人行通道双层防护廊应通达各主要施工场所,与施工场所的钢筋作业棚、进楼层通道口防护棚、施工升降机防护棚等各类安全防护棚无缝对接,保证施工作业人员的通行安全。双层防护廊搭设时应考虑设照明装置、过施工主干道时车辆通行的高度及安全教育的需求。
施工单位应编制人行通道双层防护廊专项搭设方案并随建筑主体开始搭设脚手架时同步搭设。监理单位应督促人行通道双层防护廊的搭设工作。各级建筑业安全监督站日常检查中应对人行通道双层防护廊设置情况实施监督管理。
二、文明施工方面
(一)根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和文明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架的构配件材质应防止锈蚀的要求。现规定:脚手架、模板支架所用的钢管、型钢应至少刷二道防锈漆和一道面漆。杆件刷防锈漆前应先除锈,刷漆工作必须在地面完成,严禁先搭设后刷漆。
(二)为进一步推进施工现场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按照市政府城市长效综合管理工作的要求和建筑施工长效综合管理的具体情况,现作以下规定:
1、现场易扬尘的物料如商品砂浆、易扬尘的施工如基坑支护作业等要采取有效遮蔽、封闭措施;
2、生活垃圾装进密闭容器箱并及时清理;
3、现场的建筑材料整齐堆放,散料进仓、块料成方,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4、建筑垃圾的清运采取密闭运输方式,严禁凌空抛洒;现场设置建筑垃圾集中堆放区,并有遮盖措施。
5、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以上监督意见列入文明工地考核的保证项目,各单位应认真执行。
常州建筑业安全监督站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