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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
各会员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建筑起重机械转场保养场的管理,及加强对外地进市的建筑起重机械的安装作业行为进行管理,经本协会第一届理事会第七次会议讨论,形成若干决议公布如下:
一、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转场保养场的有关决议:
1、现有保养场单位如需成立新的保养场,必须按协会有关保养场行业确认的要求重新申报,由协会进行确认。且新保养场申报的人员不得与原保养场重复(保养场技术负责人可兼任两个保养场)。
2、如果现有保养场单位的新保养场地与原保养场场地之间距离不大于1500米,则新保养场地可认定为原保养场的分场。保养场分场可以开展设备保养工作,并可与原保养场使用同一套人员配置。
二、关于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合同见证的有关决议:
自2013年9月1日起,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合同报本协会见证时,必须提供起重机械的产权备案登记证。协会将对外地产权的起重机械的安装作业行为进行重点检查。
请各有关会员单位严格按理事会上述决议执行,如有违反,将按协会自律公约及有关文件要求严肃处理。
特此通知!
常州市建筑安全与设备管理协会
二○一三年八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