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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通告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和个人评价工作的通知
作者:czjzaq 来源: 日期:2020.11.10 人气:640

苏建协安〔2020〕16号

各会员单位:

为促进我省建筑机械行业发展,鼓励通过信用评价(行业确认)的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械设备租赁机构提高管理和技术水平,保证施工现场机械设备安全使用,江苏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以下简称本分会)决定组织开展2020年度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械设备租赁单位和个人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0年12月10日。

二、申报范围

申报单位评价的企业是通过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构信用评价(行业确认)或机械设备租赁企业信用评价(行业确认)的单位。

申报个人评价的人员必须是在上述通过信用评价(行业确认)的安装检验机构或租赁企业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和个人必须符合《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安装检验、机械设备租赁先进单位评价条件》(附件一)、《江苏省建筑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检验、机械设备租赁先进个人评价条件》(附件二)。

四、申报流程

1.企业根据要求自行申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评价,认真填写评价申报表(附件三、四)。各地市有建筑机械设备相关行业协会的,各申报单位先将评价申报表报至各地市建筑机械设备相关行业协会;各地市没有建筑机械设备相关行业协会的,各申报单位将评价申报表直接报至本分会。

2.各地市有建筑机械设备相关行业协会的,由各地市协会提出推荐意见,统一填写汇总表(附件五、六)并盖章报本分会(分别报送纸质和电子表格);各地市没有建筑机械设备相关行业协会的,由各申报单位将评价申报表(附件三、四)签字盖章后直接报至本分会。

五、申报要求

1.根据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改进工作作风,精简文件,本次评选不要求复印各项证件,参评企业或个人应当按照要求如实填写表格内容,承诺所填内容真实有效,并签署申报人姓名。

2.各地建筑机械设备相关行业协会在组织申报推荐中要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按照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提出其他不当要求。申报企业和个人要在规定时间进行申报,评价结果经审核后公布。

3.本评价活动不收取任何费用。

六、申报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志远、余健平

联系电话: 025-51865728;

邮箱:jsjzaqfh@126.com;

网址:http://58.213.100.139:8081/ (分会网址)

地址:南京市东宝路8号时代天地广场1号楼三楼

邮编:210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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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号文.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