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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常州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常住建〔2021〕103号)
作者:czjzaq 来源: 日期:2021.05.31 人气:933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相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三年专项整治行动,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大力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应急技能,根据国家、省、市安委会关于开展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相关精神及省住建厅《关于开展2021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苏建质安〔2021〕77号)等有关要求,决定以“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为主题,开展2021年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党中央国务院 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立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等重点工作,推动各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成果,全力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现代化。

二、活动主题

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

三、活动时间

2021年6月1日至6月30日

四、组织机构

全市建筑业2021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由市住建局牵头,办公室设在局建筑业管理处,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常州市建设工程管理中心、常州市建筑业协会等单位配合做好相关具体工作。

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组织机构,组织开展本辖市(区)“2021年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

五、主要内容

(一)举行“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一是市住建局将组织举行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启动仪式,为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好头,起好步;二是各企业、项目部积极、主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宣传活动,通过发布安全生产公益广告、悬挂“安全生产月”宣传标语(附件1)等多种宣传形式,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月”活动氛围。

(二)开展安全生产专题学习宣讲活动

一是组织专题学习。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施工企业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二是开展“百团进百万企业千万员工”活动。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同志,要深入施工一线和施工企业开展1次安全生产专题宣讲,强化安全责任落实,推动施工企业员工以“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引领行为自觉。三是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宣传。各级建设管理部门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要通过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形式,持续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入脑入心、见行见效。

(三)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工作

要按照“零容忍、严处罚”的要求,深入推进施工安全专项整治,严查施工现场参建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情况。一是开展建筑市场专项整治,严查建设单位未履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擅自组织施工,压缩合同约定工期,要求施工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未与承包人在施工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支付使用计划、使用要求,未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保障到位以及是否存在“三包一靠”等行为;二是开展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专项检查,严查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不落实,以包代管,安全投入不到位,施工现场安全防护不到位,日常管理不到位,安全保障体系不健全,降低施工安全防护等必要投入和租赁缺乏安全保障的机械设备等行为,同时督促施工企业发动施工人员大力开展安全事故隐患大排查;严查监理单位未按规定配备相应监理人员,未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专项施工方案等,未对专项方案实施情况进行现场监理,未对已发现安全隐患督促整改等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严处理,要依托有关媒体平台,聚焦专项整治集中攻坚进展成效,围绕防范化解风险隐患、遏制重特大事故,宣传正面典型,曝光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营造“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的良好氛围。

(四)普及安全生产常识

一是参加“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当地安委会的统一安排,利用各类宣传载体和现场解答等方式,集中宣传建筑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常识,提供法律法规、应急救援等知识的咨询与服务;二是组织全行业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三是积极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活动。组织安全生产宣讲团,送安全生产知识、法律法规进企业、进工地;四是市建筑业协会会同建设监理协会组织开展建筑行业施工、监理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技能竞赛,提高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业务技能;五是切实提升建筑工人安全素养。开展面向一线建筑工人“三个一”活动,上好一堂安全教育课,每个项目都要组织向全体工人上一堂安全知识教育培训课;发放一本“口袋书”书,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做好省建筑安全监督总站编制的“口袋书”——《工程项目施工人员安全防范指导手册》发放工作,施工企业要开展“口袋书”学习活动,将安全生产防范知识传递到每个项目、每个工人,提升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知识,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观看一场警示教育片,每个项目部都要组织开展一次安全生产集中警示教育,组织全体施工管理人员和作业工人看一场安全生产警示教育片。通过触目惊心的事故场面,惨痛的教训,使施工人员受到心灵震撼,从而更加深刻认识到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六是组织施工人员进安全体验中心,开展施工现场主要危险源和模拟事故场景体验、警示教育活动。

(五)开展施工安全生产观摩和应急演练

一是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智慧现场观摩活动”;二是各施工企业通过“江苏省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系统”,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绿色智慧“云观摩”活动。鼓励企业争先创优、追求卓越,加大安全生产标准化投入和“智慧工地”、“绿色施工”建设力度,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水平;三是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今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应急演练活动将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武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各属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建筑施工企业,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演练。通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增强作业人员防灾、避灾和自救、互救能力。

(六)开展质量安全手册的宣贯落实工作

一是市住建局组织开展《工程质量安全手册(试行)》和《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0版)房屋建筑工程篇》宣讲活动;二是建设主管部门和企业组织相关人员积极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与省建筑行业协会建筑安全设备管理分会于6月10日14:00联合举办的《江苏省工程质量安全手册实施细则(2020版)房屋建筑工程篇》(安全部分)线上公益讲座(报名方式见附件2)。通过多种形式的宣贯,帮助企业掌握、落实《手册》相关要求,推进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将工程质量安全要求落实到每个项目、每个员工,落实到工程建设全过程。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精心谋划,紧紧围绕“落实安全责任,推动安全发展”的主题,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要成立“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以宣传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为目标,制定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具体任务分工,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切实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一个“人人管安全,安全为人人”的良好氛围。

(二)提升活动效果。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从全局出发,强化主题、注重实效,以“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安全发展示范城市的创建、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等重点工作,推进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推进施工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要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控,有效防范和遏制深基坑坍塌、模板支撑体系坍塌、建筑起重机械倒塌等事故发生,强化汛期安全监管,促进全市建筑业安全生产形势平稳向好发展。在建工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从业人员警示教育 等活动的台账资料留档备查。

(三)强化示范引领。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创新举措、积极引导,选树典型,收集安全生产及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的的创新技术、典型案例、特色活动,在“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报告中一同报送。各施工企业及项目部要加大应用绿色智慧施工技术的力度,通过使用先进施工技术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四)加强信息报送。各辖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指定活动联络员,负责活动信息的收集、整理、报送工作,于6月5日前报送“安全生产月”活动联络员,6月每周三报送上一周活动开展的视频、图片、文字等电子版资料,7月1日前将本地区活动总结“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报送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在建工程项目部将“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附件3)于6月28日前报属地安全监督机构。

市住建局联系人:袁帅,0519-85682051

附件:1.“安全生产月”标语

2.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线上报名方式

3.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1年5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安全生产月”活动宣传标语

落实安全责任   推动安全发展

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事故是最大的成本

生命至上   安全第一

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城市安全   美好生活

创安全发展示范城   建和谐美丽新常州

安全创建人人参与   城市安全人人共享

安全发展同心同行   美丽常州共建共享

加强应急科普宣传教育   提高公众安全防范意识

增强应急科普观念   普及防灾减灾知识

想安全事   上安全岗   做安全人

安全创造幸福   疏忽带来痛苦

安全就是效益   安全就是幸福

事故出于麻痹   安全来于警惕

安全人人抓   幸福千万家

附件2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公益讲座线上报名方式

一、手机扫描二维码报

二、电脑网址链接报名

https://mudu.tv/live/watch?id=od7y8beo

附件3

建筑业“安全生产月”活动进展情况统计表

活动项目

内容要求

进展情况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

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深入学习,专题学习电视专题片;各级领导干部和企业负责人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等。

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次,参与( )人次; 专题学习《生命重于泰山——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电视专题片□是□否;组织集中学习观看()场,参与( )人次;

开展安全生产“大讲堂”“大家谈”“公开课”“微课堂”和在线访谈、基层宣讲( )场,参与( )人次。

专项整治等宣传活动

组织各类媒体报道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宣传隐患整改、打非治违、责任落实、安全诚信、安全承诺、专家服务、精准执法、举报奖励等经验做法,曝光突出问题和反面案例,强化舆论监督引导,推进形成更加完备、更具特色的常州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广泛发动企业职工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组织媒体报道专项整治重点任务进展情况、工作成效等(   )次,刊发新闻报道()篇;

宣传推广经验做法(  )个,刊发新闻报道()篇; 企业开展“安全红袖章”“事故隐患大扫除”“争做安全吹哨人”等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

在开展好专题行、区域行、网上行等活动的基础上,市、区两级安委办要突出道路交通、危化品、工贸、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集中曝光一批问题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鼓励群众举报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采取观看事故警示教育片、参观事故警示教育展览等方式,以案说法引导各类企业及职工吸取事故教训。

曝光问题隐患(   )条,省级主流媒体曝光典型案例(   )个,媒体转发报道()篇;典型案例具体为( ),每月报送;

组织观看典型事故警示教育片(   )场,参与(     ) 人次;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展览(   )场,参与( )人次;社区居民、企业员工举报重大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 )条次;

开展“专题行”( )次、“区域行”(  )次、“网上行”()次。

6·16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广泛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延伸开展“主播走一线”,创新开展“公众开放日”“专家云问诊”“安全快闪”等线上活动。积极参与“回顾安全生产月20年”网上展览和“测测你的安全力”知识竞赛。协调主流媒体走进安全体验场馆,联合新媒体平台推出“6·16我问你答”直播答题和“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等活动。

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活动(  )场,参与( )人次;邀请主流媒体和网络直播平台开展“主播走一线”等专题专访报道活动(   )场;

创新开展线上活动(  )场,参与( )人次;

参与网上展览(   )人次,参与知识竞赛(  )人次、参与“走进安全体验场馆”()人次,参与直播答题( ) 人次,参与“接力传安全——我为安全生产倡议”(  )人次。

推进安全宣传“五进”活动

用好“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针对不同行业和受众开发制作科普知识读本、微课堂、微视频、小游戏等寓教于乐的安全宣传产品。分类推动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规范化、科学化建设。广泛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建设活动。企业要结合实际自主开展应急实战演练,有针对性地组织居民小区、学校医院等开展灾害避险逃生演练。

制作各类安全宣传产品(  )部,开展灾害避险逃生、自救互救演练()场,参与(     )人次;悬挂、张贴横幅标语(  )条;

开展“安全行为红黑榜”“我是安全培训师”“安全生产特色工作法征集”等安全文化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场, 参与()人次;

应急科普宣传教育和安全体验基地建设情况,新建( )个,改扩建(   )个,计划( )个,其他( ) 个;

使用全国安全宣教和应急科普平台 □是  □否